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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“新规”:牵一发而动全身

2015年09月05日 资讯 暂无评论 阅读 824 次

新版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新规》)自 8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,至今已经1个多月。相比2003年版的规范,《新规》最被称道的变动是:7层及以上住宅或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;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,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,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。

《新规》同时明确,如果一栋12层以上的住宅楼由两个及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,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,应从第12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;联系廊可隔层设置,但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5层。

有人欢喜有人愁

“这条规定更凸显人性化,发生紧急情况时,方便医护人员救援。”市中心医院医生谢笑笑说,居民突发心脑血管类的疾病,按照医学要求必须在抢救和运输时保持平躺。要是住在高层,电梯空间不够担架进入,只能通过楼梯上下楼的话,无疑会耽误救治甚至影响病情。

但是对于这项人性化新标准的实施,开发商有不同的看法。
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介绍说,对12层及以上的住宅,规定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,主要考虑到其中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,居民可通过另一台电梯通行。

目前,为尽量减少公摊面积,住宅楼所用电梯一般会走“经济路线”。据了解,像载重630公斤(8人)的住宅电梯轿厢的宽度普遍为1.1米、深度1.4米,对应的电梯井道尺寸为1.7米×2.1米。

尽管《新规》对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尺寸未作明 确,但业内人士参考电梯技术规范分析,认为如果是容纳可拆卸的担架,载重量至少应达到1000公斤,那电梯轿厢尺寸最小为1.1米×2.1米,对应井道尺 寸1.8米×2.6米;如果参考医院病房电梯,则载重量最小应达到1600公斤,轿厢尺寸最小为1.4米×2.4米,对应井道尺寸2.4米×3.0米。

显然,可否容纳担架,会关系到电梯井的大小。而这方面的改变,将直接影响到整栋楼的平面布局,包括房屋套型、等候电梯区域面积等均要作相应变动,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。

这位开发商说,电梯标准的改动有可能将影响到 整栋楼的平面布局,包括房屋套型、等候电梯区域面积等。目前的不少住宅为省容积率,电梯尺寸和对应的电梯井道尺寸一般尽量小。未来住宅电梯要容纳担架,尺 寸肯定要大幅度提高,并将直接影响到平面层的整体布局和户型结构调整。这对于正赶上新旧规范标准交接的开发商来说,将是个不小的工程。

搭不上“末班车”,开发商需返工

由于2003年版规范同时废止,这就意味着8月1日后设计的施工图必须按照《新规》执行,假如没有达到《新规》的要求,不但要推迟开工,还可能被要求对原先设计好的建筑外观、套型等做大的改动。

但对于开发商而言,住宅楼设计中改普通电梯为可进出担架的电梯,按开发商的话说,是“相当麻烦的一件事”。

据介绍,本地开发商设计楼盘,从前期调研、初步设计方案成型到做扩初、出施工图,耗时较长。“等到已经在出施工图的时候,说施工图要大改,那意味着整个设计都要返工。”开发商介绍。

而除了设计变动增加时间成本外,新设可容纳担架的电梯,还将增加开发商的建设成本;对于购房者而言,还意味着可能增加公摊面积。

“8月1日之后设计的图纸,如果不符合《新规》要求,我们是不会予以审核通过的。”市住建局建筑业处一位负责人说。而施工图审核通不过,意味着无法进行后续的施工招投标、领不出施工许可证,即楼盘无法动工。

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也称,住宅楼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,这是一项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达到的要求,他们将会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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